各学院:
根据上级及学校工作部署,为确保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一)各学院要组织开展实验室全面清理工作,及时清点并归类存放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和其它实验用品,做到台面整洁、实验场所无杂物堆积;排查实验楼(实验室)周边环境、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危险源管理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
(二)各学院应在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逐项督促落实整改,并提交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见附件1)。
二、规范实验室假期使用管理
(一)暑假期间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含无24小时不间断运行设备、无需进行设备维护、无需进行动植物培育等实验室),在消除仪器设备、气瓶气路、消防设施、防盗设施等潜在安全隐患后,关闭水源、电源、气源等,合理储存实验材料,锁好门窗。
(二)因教学和科研需要,需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含有24小时不间断运行设备、需要进行设备维护、需要进行动植物培育等实验室),需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巡检。
(三)有开展实验室工程项目(如:新建、改建、扩建、维修、装修等)的,在项目论证、建设以及验收时,应当依法依规进行。
(四)因教学科研实验、施工改造、设备安装调试等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人,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由实验室负责人审核使用情况、安排相关安全管理教师值班,向所在学院提出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由各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开放。各学院需将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计划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
三、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管理及安全防范
(一)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实验气体、压力容器、激光设备、放射源等规范使用管理,特别是对剧毒品、爆炸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放射源等危险品进行清点检查,确保使用规范、存放安全,切实做好台账记录。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实验废弃物的清点、分类、收集、送处等工作。
(二)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准入制度,未经批准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同时要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实验人员要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假期开展实验,须保证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方可开展实验,实验过程严格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执行。
(三)暑期天气炎热,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各项预案,做好留校实验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大功率用电设备要严格按照用电安全标准使用,电器不得超负荷运行,尤其是插排的安全管理;不得在实验室睡觉过夜,实验室不存放和烧煮食物,不得在实验室停放电动车或私拉乱接线路充电,防止发生火灾和触电等事故。
(四)暑期台风频发,各实验室负责人要针对夏季雷电、暴雨等多发的各种极端天气做好防范措施(预案),增强安全意识,防止因天气等因素引发的实验室安全事故。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4年7月1日(星期一)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附件1)、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计划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报送到联兴楼301室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