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保证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请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对实验室的安全防范意识。
2.各学院需根据各自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点,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本学院的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检查,包括各实验室的防盗、防火、防水、防电、防泄漏等设施,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品等危险化学品的检查。查隐患、堵漏洞,防止失窃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留“盲区”。
3.放假期间暂时不用的仪器设备及试剂等要归类规范存放;不能断电的设备,假期要有专人管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需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假期中不使用的实验室需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等,并关好门窗;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须妥善保管,确保实验室安全。
4.假期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机房等场所,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做好登记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责任人要做好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各实验室、机房的门钥匙不得擅自借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使用。
5.保证实验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堵塞或挪为他用,消防通道须保持畅通。
6.加强对维修、改造和基建施工等人员的管理。假期期间,外来人员来校进行施工、维修等工作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同时在场,并做好相关人员的登记工作。
7.期末期间,各学院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见附件1)及各自实验室类型,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于12月9日前递交自查报告到9号楼115室,报告格式见(附件2)。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