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实习是高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进行实践运用、总结和深化的重要过程,是学生专业能力发展的重要推手。为加强对2024-2025学年本科生实习工作的管理与指导,根据《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教育类实习管理规定》(闽技术师院教〔2021〕34号)、《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非教育类实习管理规定》(闽技术师院教〔2021〕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开展实习培训
(一)制定实习培训计划
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研究制定各专业实习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好学生在校的时段,采取讲座、分组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借鉴往届实习工作中积累的经验、根据往届实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专业为单位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训计划。
(二)选派实习指导教师
选派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教师,尤其是双师双能型教师,作为学生的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的岗前培训、实习过程进行指导。
(三)安排实习岗前培训
开展岗前培训活动,充分了解学生的实际需求,引导和指导学生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和技能训练,创造条件聘请一线专家参与对指导教师和实习生的培训指导。积极应用案例教学,促使实习生做好充分的思想与技能准备。师范类专业岗前培训要涵盖教学管理、班级管理工作经验、学生角色转化、课堂管理、教学研究方法等内容;非师范类专业要尽量贴近专业或行业实际,熟悉本专业(行业)最新措施或前沿,围绕人际交往、规范标准、环境适应等方面进行相关培训。
二、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一)实习基地摸排
各学院要在往年已建立的实习基地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实习基地进行摸排,确定实习基地岗位需求数量,不断提高实习基地利用率。
(二)积极建设新的实习基地
各学院要结合专业实际,广泛拓展资源,积极建设新的实习基地,尤其是截止目前尚未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或建立数量较少的专业,要加大建设力度。
三、实习形式
实习包含教育实习和非教育实习,一般采取由学院统一安排的集中实习和个人自主申请的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
教育实习原则上安排在各类学校,非教育实习原则上安排在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或行业。各学院可根据已经签订的实习单位的实际条件,对现有实习生进行合理分配。
四、实习要求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实习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应成立以分管实践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细化责任,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安全管理。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安全工作,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加强实习安全巡查力度,全面掌握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三)做好相关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包含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实习大纲、实习工作计划、实习安排表、实习工作总结、实习成绩一览表、实习成绩分析表、学生实习手册、分散实习申请表、分散实习联系表以及学生各类实习成果等。并在实习开始前一周将实习工作计划、实习安排表两份材料的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与实验教学科备案。
(四)每个月须及时登录《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https://sx.chsi.com.cn/htgl/,更新学生实习数据。
五、其它
各学院须按文件要求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的实习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与实验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