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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第九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5-29 15:15:03  浏览: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我校定于2023年5月至8月开展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强化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我校师生可报名参加“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各赛道、组别的详细要求见附件,各参赛团队务必认真阅读。

四、赛程安排

(一)项目摸底阶段(2023年5月—6月中旬)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发动广大师生和校友参与到大赛中,同时做好项目的摸底培育工作。

(二)参赛报名阶段(2023年5月—7月)

各学院组织报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

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赛事咨询。评审规则将于近期公布,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具体内容。

(三)校赛比赛阶段(2023年5月至6月下旬)

1.学院组织报名及推荐(2023年5月至6月中旬)

(1)各学院应做好大赛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积极参赛。各学院报名分配名额见附件。

在5月29日-6月15日期间报名的团队,方可参加校内选拔赛各级评选;在6月15日-系统关闭日(预计7月,具体截止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期间报名的团队无法参加校内选拔赛各级评选,但算作参赛,可计入学院报名数。

(2)各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并于6月6日前将《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联系人》提交至至校赛工作邮箱:fqcxcy@163.com。

(3)各学院组织评审,排序推荐本单位优质项目参与网评。请各学院于6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优质项目材料,命名为“(XX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评项目”发送至校赛工作邮箱:fqcxcy@163.com。

项目材料包含《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评项目汇总表 (含校友创业项目)》、参赛团队“项目计划书”及“答辩PPT”等。各团队项目材料均以“序号+(XX)学院+项目名称”命名,序号应同汇总表序号一致。

联系人:廖老师  夏老师   联系电话:0591-85260259

2.校赛网评(2023年6月中旬)

学校将邀请校外评委专家对参赛团队提交的“项目计划书”及“答辩PPT”等材料(涉及已注册企业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网络评审,分赛道(主赛道、红旅赛道)、分组别统计成绩并确定晋级校级决赛名单。

3.校级决赛(2023年6月中下旬)

校级决赛采用项目路演方式进行,参赛团队按照抽签顺序通过创业项目展示(5分钟)和现场答辩(3分钟)两个环节进行比拼。教务处将邀请校外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评分、评定名次。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4.赛前集训

校赛之后,学校将根据参赛项目的校赛成绩、核心竞争力和实际经营情况,择优推荐省赛候选项目,并对省赛候选项目进行针对性集训,提升项目质量。

(四)项目培育(2023年5月-8月)

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就“三创”教育、“互联网+”大赛参赛常见问题、项目计划书撰写、路演PPT制作等内容进行集训,培训对象包括“互联网+”项目团队成员、指导老师及有意愿参与“三创”比赛活动的所有师生。

相关赛事安排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正式发文为准,若有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比赛设置金奖5项,银奖10项,铜奖15项,优秀组织奖2项,优秀组织奖按照项目报名数占比学院学生数计算评比。

2.对“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激励措施参照《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贯彻落实<福建省进一步促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执行。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将大赛作为推动本单位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往届大赛的组织经验,制定本单位大赛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成立赛事专门机构,指定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完成期限,为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2.主动作为,做好大赛动员。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做到全覆盖宣传,完成学院报名参赛任务分配数。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动员师生积极组队参赛,为在校生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条件与支持,做好学院初赛组织工作。

3.强化训练,提升项目质量。各学院要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组织做好学校参赛项目实战训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项目路演、项目训练营,提升项目整体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助力我校项目在省赛、国赛中取得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