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奖励取得教育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鼓励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做好新一轮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和推荐准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范围为学校教师为本科人才培养完成的教学成果。
(二)教学成果主要内容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完成人应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师德风范。
(二)教学成果奖应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能反映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示范性和实用性,能针对目前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应用推广价值。
(三)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四)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8人,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
(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六)思政课类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为专职思政课教师(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主要负责组织成果的实施。
(七)鼓励近年来获得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且获得重大成果的项目参加申报。
(八)已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重大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参与本次申报。同一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
三、申报名额及奖项设置
(一)申报名额
每个教学学院至少报1项,最多不超过3项。各研究院、科研处、教务处以及其他教辅单位均可申报。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拟评出一等奖、二等奖若干项。评选结果作为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参考依据,学校届时将整合资源择优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个人或集体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择优推荐,报送教务处。
(二)评审
教务处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并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表决,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含以下材料的纸质版1份,电子文档及PDF扫描盖章文件:
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
2.《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一式1份)、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纸质装订成册,不超过40页);
3.支撑材料(须标注单位、姓名及项目名称,纸质材料不超过60页):
1)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重要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 (PDF格式);
2)成果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3)其它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六、其他事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2.各单位于5月6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联兴楼503室),电子材料(压缩命名为:单位名称+“教学成果奖”,压缩包里每一项教学成果奖均须命名,命名为: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发送至:179498185@qq.com。
3.联系人:夏启华,电话:0591-85160179。
附件: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2.福建技术师范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教务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