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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本科专业主任管理办法

发布者:  时间:2022-09-15 10:25:45  浏览:

 

 

为进一步明确专业主任的职责和待遇,调动专业主任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本科专业建设,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选任条件

第一条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德才兼备,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奉献精神。

第二条 具有本专业领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发展动态,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教学效果好,在专业教师中有较高的威望。

第三条 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改革创新精神。初次聘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第二章 选任方式

第四条  专业主任的选任要经过民主推荐或自荐、学院党政联席讨论、教务处聘任等程序。原则上每届聘期为三年,成绩显著可连任。

第五条 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每个专业可自行设置1-2名副主任,协助专业主任开展工作,根据条件新任专业主任原则上要有副主任的工作经历。

第三章 工作关系

第六条 专业主任在工作上接受该专业所在学院的直接领导。

第七条 专业主任接受教务处的业务指导。教务处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专业主任会议,进行业务培训、工作研讨、经验交流及各级检查评比等。

第四章 权利义务

第八条 专业主任的主要岗位职责应包括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教学实施与管理、教学研究、课程建设、学科竞赛、教学督导、专业评估等方面工作。

第九条 专业主任应成为学院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应积极发挥咨询、参谋作用。

第十条 专业主任对本专业、学院的发展方向、建设措施等有建议权。并在学院批准范围内负责本专业相关建设经费的使用。

第十一条  本专业专任教师申请脱产访学、学历提升、培训学习等,专业主任参与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其意见作为学院审批决策依据。

第五章  激励机制

第十二条 专业主任绩效奖励发放标准为530元/月,教学工作量补贴为每学期90标准学时。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精神,从专业技术岗位提(聘)任为教学、科研、教辅等单位领导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在具有相关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的同时,一般应具有专业主任任职经历。

第十四条 担任3年专业主任,并取得专业建设量化考核A档一次,作为晋升高一级职称或认定聘后管理合格的条件之一。

第十五条 专业主任队伍培训纳入学校整体干部队伍培训规划,多渠道为专业主任提供必要的培训学习机会。

第六章  考核机制

第十六条 根据《专业建设量化考核指标(试行)》,每学年末对专业主任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分A、B、C、D四档(原则上A档10%、B档20%、C档60%、D档10%)。对考核结果为A档的专业分别给予学院和专业各3万元绩效奖励,并给予表彰;考核结果为B档的专业分别给予学院和专业各1万元绩效奖励,专业排名较上一学年名次有进步10位的专业分别给予学院和专业各2万绩效奖励,绩效奖励分别由院长和专业主任统筹安排。

第七章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本科专业主任管理办法》(教务处〔2021〕12号)自本管理办法颁布之日起废止。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专业建设量化考核指标(试行)

 

 

 

 


附件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专业建设量化考核指标(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测点

每个观测点30分

每个观测点20分

每个观测点10分

1.专业平台与教学改革

1.1专业平台

1.1.1积极参与各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力争获批国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已获批的要全力通过评估正式成为一流本科专业

通过评估成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通过评估成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或获批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2专业认证

1.2.1积极申请参加各类专业认证;对于已通过二级认证的力争通过三级认证

通过二级认证;已通过二级认证的力争通过三级认证

通过二级认证

参与认证申报

1.3教学成果

1.3.1积极参与教学成果奖评选,加强成果推广应用

至少主持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或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至少主持1项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参与省级教学成果奖

至少主持1项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或参与省级教学成果奖

1.4教改项目

1.4.1积极参与各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教育部产教协同育人项目)

至少主持1项部(国)级以上教改项目

至少主持1项省级以上教改项目

至少主持1项校级教改项目

2.课程与教材

2.1课程建设

2.1.1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成效明显,获批立项一批优秀一流本科课程(含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社会实践五类金课),注重课程思政建设,充分挖掘专业课程的育人元素

获省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不少于2门

获省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不少于1门

获校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不少于1门

2.1.2加强创新创业创造“实训、实践、实创”课程建设,鼓励校企合作开发

至少开设3门三创类特色课程

至少开设2门三创类特色课程

至少开设1门三创类特色课程

2.2教材建设

2.2.1教师主编或参编高水平的教材,选用全国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

获批省级以上规划(全国百佳图书出版)教材或教学案例2项或国家级1项

获批省级以上规划(全国百佳图书出版)教材或教学案例1项

获批校级教材或教学案例1项以上

3.教师教学能力

3.1教学提升

3.1.1支持教师参与各级各类教学名师评选或教学技能竞赛,促进教学相长

教师获省级以上教学(赛)奖励(称号)或获批省级教学团队(得分根据类别累计)

教师获省级以上教学(赛)奖励(称号)或获批校级教学团队(得分根据类别累计)

教师获校级以上教学(赛)奖励(称号)或获批校级教学团队(得分根据类别累计)

3.2教师挂职锻炼

3.2.1支持教师到企业、单位参与各类与专业相关的挂职锻炼

本学年有3人以上教师参与各类与专业相关的挂职锻炼且每人挂职时间累计达3个月以上。

本学年有2人以上教师参与各类与专业相关的挂职锻炼达且每人挂职时间累计达3个月以上。

本学年有1位以上教师参与各类与专业相关的挂职锻炼且每人挂职时间累计达3个月以上。

3.3研修学习

3.3.1专业教师积极参与国内外各类教学教改学术会议并积极发表学术报告

参加省级以上部门、高校、学会组织的教学教改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不少于2人次

参加省级以上部门、高校、学会组织的教学教改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不少于1人次

参加高校、地(市)级以上部门、省级以上学会组织的教学教改学术会议不少于2人次

4.教师科研能力

4.1科研经费

4.1.1鼓励支持教师参与科研活动,积极完成科研经费任务

专业专任教师科研经费完成人数比例100%。

专业专任教师科研经费完成人数比例80%。

专业专任教师科研经费完成人数比例60%。

5.实践教学平台

5.1实践平台

5.1.1积极推进实验教学中心(含虚拟仿真)建设

新增1个省级以上中心

新增1个校级以上中心

积极参与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申报

5.2三创教育

(创新创业创造)与校企合作

5.2.1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打造“三创专业实践基地”或“产创融合教育实践基地”

学生至少获批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项;至少打造1个“三创专业实践基地”或“产创融合教育实践基地,

学生至少获批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项;至少打造1个“三创专业实践基地”“产创融合教育实践基地

学生至少获批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至少打造1个“三创专业实践基地”或“产创融合教育实践基地

6.学生发展

6.1科学素养

6.1.1积极举办各类学术、行业讲座,让学生了解领域前沿、分享研究成果、启发科研思路、提高专业素养。

每学期举办各类学术、行业讲座4次以上。

每学期举办各类学术、行业讲座2次以上。且每学期组织本专业学生参加各类学术、行业讲座4次以上。

每学期积极组织本专业学生参加各类学术、行业讲座4次以上。

6.2学生成果

6.2.1学生在国内CN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批专利

学生在国内CN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批专利3项以上

学生在国内CN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批专利2项以上

学生在国内CN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批专利1项以上

6.2.2学生获评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奖项

学生获得B类以上专业技能竞赛奖5项以上

学生获得B类以上专业技能竞赛奖4项以上

学生获得B类以上专业技能竞赛奖3项以上

6.3学生考研(暂不含专升本)

6.3.1积极引导组织学生参加考研,不断提高学生的考研录取率。

本专业学生考研录取率达10%。

本专业学生考研录取率达5%。

学生完成研究生入学考试人数达30%。